安市招办字〔2019〕2号
各县区住建局,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招标投标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2019年3月12日,陕西南枫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航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四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华兴建筑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华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市长兴建筑集团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汉中市北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汉中市曙坤建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十家企业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第三开标室参与安康学院江北校区图书馆室内装饰装修项目二次招标投标。在商务标电子评审进行辅助校验环节中,评标系统检测出陕西南枫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陕西航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四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华兴建筑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华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市长兴建筑集团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汉中市北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汉中市曙坤建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十家投标企业机器码重复,即十家投标方信息一致。
经评审委员会现场认定,以上十家参与投标评标的企业属串通投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经查,陕西南枫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本次违规投标过程中承担主要责任。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确保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经研究决定:
1.给予陕西航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四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华兴建筑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华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市长兴建筑集团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安康市花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汉中市北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汉中市曙坤建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9家企业在诚信平台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停止陕西南枫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一年内在我市参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资格。
安康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