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程序, 对安康市交易中心新增开标室设备采购项目采用自行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安康市交易中心新增开标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E6109000001000003293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中心东附楼
联系人:周启双
电话:0915-2110976
四、采购主要内容和需求
项目概况:为了保障县区项目进场场地使用需要,市交易中心新增开标室3间,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需要采购投影仪、音视频备份等电子设备一批。
项目用途: 采购设备对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满足音视频录音录像等开标工作需要。
采购预算:14.367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相关信用记录完整截图;
6、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谈判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事业单位法人参与谈判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成立时间不满三个月的证明文件,成立不满一年的则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11-13 09:00至2019-11-19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室
八、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9-11-22 16:00
2、谈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室
九、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