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保证金的退还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牌厂商类入驻供应商申请退出电子卖场
品牌厂商类供应商申请退出电子卖场,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退出申请(格式自拟)。退出申请需包含主要内容:退出原因、已完成采购项目及售后服务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供应商代表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按原征集文件要求,并写明授权范围。
(三)提交电子卖场已签订合同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承诺已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项目按合同要求继续做好售后服务(格式自拟)。
(四)《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退还保证金申请审核表》(见附件一 )
二、入驻唯一授权代理商退出电子卖场
唯一授权代理商(指在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仅代理了一家品牌厂商生产的商品)申请退出电子卖场的,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厂商与供应商签署该供应商已与其解除唯一代理授权的书面文件,并明确已入驻的商品是否退出电子卖场,各方的交易权责声明、并加盖双方的公章(格式自拟)。
(二)退出电子卖场申请资料(格式自拟),退出申请需包含主要内容:授权品牌厂商信息、退出原因、已完成采购项目及售后服务情况;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供应商代表参与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按原征集文件要求,并写明授权范围。
(四)若已入驻的商品品目全部退出电子卖场,唯一授权代理商(或厂商)还需提交已签订合同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承诺已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项目按合同要求继续做好售后服务(格式自拟)。
(五)若已入驻的商品品目不全部退出或不退出电子卖场,需原授权厂商重新缴纳入驻保证金,并递交入驻资料(详见附件二 ),并完善维护电子卖场平台信息。
(六)《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退还保证金申请审核表》(见附件一 )
三、业务办理流程
(一)供应商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整理、审核,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后,申请资料审核通过的交省财政厅采购处审定,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该供应商需补齐的申请资料;
(三)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对供应商退出申请、产品下架和保证金退还等申请事项进行审定。
(四)电子卖场平台系统操作员按照审定结果进行处理。对于申请退出电子卖场的厂商或唯一代理商,停止协议,上架商品全部下架;对申请由原厂商提交保证金的,核实其协议和上架商品情况,对个别需要下架的商品品目暂停其协议。
(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退还保证金申请审核表》审定内容收取、退还保证金。
四、递交申请资料的时间:本通知发出后,我中心每月第四周工作时间内集中办理业务。
五、递交申请资料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陶老师
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电话:029-88661353 电话:029-68936411
附件一 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退还保证金申请审核表.docx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