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陕西省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与运行规范>》六项地方标准(DB61/T 1345.1~6-2020) 》要求,进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交易,项目入场登记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登记方式
登记方式包括网上登记和现场登记。电子交易系统具备线上登记条件的,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办理项目入场交易登记手续。电子交易系统尚不具备登记条件的,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联系市交易中心实行现场登记。
二、资料提交
(一)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需至少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审批管理部门批准的招标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主体的法人资格证明;
3.招标代理合同(如有)。
(二)政府采购项目需至少提供以下资料:
1.财政采购系统项目备案或审批单;
2.采购代理协议。
(三)权益类项目需至少提供以下资料:
1.行业管理部门的进场交易批准文件;
2.交易标的主体的资格证明;
3.交易标的权属文件;
4.代理合同(如有)。
(四)其它类和目录外交易项目需至少提供以下资料:
其它类交易项目需提供法律法规规定及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有关材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外的项目进场交易时,按照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参照本须知要求提交资料。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