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正文详情

关于印发《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年07月30日00时00分

各有关单位、各进场交易市场主体

    现将《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730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交易

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评标阶段的运行安全,有效处置和应对电子开标评标环节突发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适用于依托交易平台使用全流程电子化开标评标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让、产权交易等项目,发生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开标、评标时的应急处置。国有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的应急处理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应急处置方案(试行)>的通知(陕交易四处〔202019号)规定进行。

第三条 应急处置应按照精准分析、分工负责、快速处理的原则进行。交易系统、网络环境、CA认证、保证金系统、运行支撑环境等发生异常情况,由负责保障的软件公司、网络运营商、数字证书供应商和合作银行等分别进行处置,市交易中心负责督促、协调和配合工作。

第四条 因投标人(含供应商、投标人、竞买人等)自身问题,电脑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数字证书遗失、遗忘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电子交易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第五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延续电子开评标流程:

(一)在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硬件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等)故障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使用进行正常,代理机构应及时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通知交易中心信息技术保障人员迅速判断、检查、排除设备故障,修理或更换有问题的设备。故障在2小时内可修复可延续电子标评流程。

(二)出现电子交易系统和网络异常情况,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进行正常代理机构要及时联系交易中心信息技术保障人员迅速判断、及时排除系统信息故障。首先可尝试使用无线、移动数据应急网络继续开标。若更换网络或简单维修后,仍无法正常进行,应联系电子政务办,将电子政务外网转换为内网运行。故障在2小时内可修复的,可延续电子标评流程。

(三)交易中心出现临时停电断电的紧急情况,代理机构及时通知交易中心的后勤保障服务人员,迅速查找停电原因进行修理尽快恢复供电。故障在2小时内可修复的,可延续电子标评流程。

第六条 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由代理机构根据招标人意见,可按照以下解决方案进行。

方案一:延续电子开评标流程。经招标人同意后,由代理机构向交易中心出具电子开评标情况说明,并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定新的开标时间,待故障排除后再继续完成电子开评标流程。

方案二:另行择期开评标。由招标人征求所有投标人同意,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后公布。待故障修复后,由招标代理原文发布至统一交易平台,重新确定时间开评标。重新开评标时间自补充通知之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

第七条 故障修复期间,招标人、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要严格做好开评标信息保密工作,同时安排评标专家至休息地点等候,待故障修复后继续在指定地点开标、评标。评标专家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参与评标的,予以补抽专家。择期另行开标的,评标专家需重新抽取。

第八条 延时情况说明由代理机构将突发情况的原因、经过、解决措施,延时时间等进行详细准确的书面记录,由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九条 代理机构在进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时,不得再使用纸质标书,真正实现无纸化交易。

第十条 本制度自2021年8月1日执行,市交易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