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评委: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区管理,确保交易项目评标(评审)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交易现场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自2018年8月15日起,凡进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评标(评审)工作的评委须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等私人物品存放到评标(评审)区一楼116室专家储物专柜,由交易中心专人负责保管,直至评标(评审)工作结束。如评委擅自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评审)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