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机构、企业:
根据我省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安排,自2018年12月12日起,我中心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对口联系部门由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调整为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药品耗材采购工作职能移交的函.pdf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