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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18版)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1日00时00分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监督渠道
1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和规模标准 及时公开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级政府,社会、媒体监督,公布投诉电话
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用地政策及
审批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省级以上用地批准文件(涉密项目除外) 信息形成1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
3 土地供应计划信息 土地供应量、供应结构及用途等 信息形成1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同级国土资源部门
4 出让公告 出让土地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人资格条件、交易时间安排等 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公开 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 成交信息 地块编号、位置界址、土地用途、标的面积、空间范围、出让年限、受让单位、成交价格等 信息形成1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 供应结果信息 土地坐落、面积、土地用途、供应方式等 信息形成10个工作日内公开 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 自相关信息生成之日起7日内公开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9 矿业权
出让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出让公告 出让矿业权的基本情况、投标人或者竞买人的资质条件、出让方式、获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登记的起止时间及方法、确定中标人或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等 在投标截止日、公开拍卖日或者挂牌日起始日20个工作日前公开 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级政府,社会、媒体监督,公布投诉电话
10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成交结果信息 中标人或者竞得人的名称、成交时间、成交地点、中标或者竞得的简要情况、矿业权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等 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成交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公开 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1 以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确认公示信息 公开受让人名称、项目名称或者矿山名称、拟协议出让矿业权的范围及地理位置、勘查开采矿种、开采规模等内容 在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后,同时公开相关信息 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12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 自相关信息生成之日起7日内公开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3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14 政府采购 政策信息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等 及时公开 各级财政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级政府,社会、媒体监督,公布投诉电话
15 项目信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5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由省级财政部门公开,其他信息由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
16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 各级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自相关部门下发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 各级财政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7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审批核准备案信息 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项目法人、建设期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各级招标事项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18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市场主体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日常监管信息以及经主管部门认定的红黑名单等 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9 招标公告信息(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的,还应当公开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投标人资格要求、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获取、资格申请文件或招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及代理公司联系方式等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中标候选人
信息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业绩、资格能力条件等 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级政府,社会、媒体监督,公布投诉电话
21 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人相关信息、中标金额等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2 合同订立信息 合同主体、合同缔结人信息、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执行期限等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3 国有产权
交易
决策及批准
信息
转让方决策文件名称、批准单位名称、审查批准情况、转让主体、转让标的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因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预披露);中介机构审计结果在产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内公开 各级国资监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4 交易中相关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结果信息 审计机构名称、审计结果、评估机构名称、评估基准日、评估结果等 各级国资监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5 国有产权
交易
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资产评估情况、竞价方式、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等 在产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内公开 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各级政府,社会、媒体监督,公布投诉电话
26 交易结果信息 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等 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予以公开 同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7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 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信息 自信息生成之日起7日内公开 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8 交易活动当事人违法违规处罚信息
29 卫生、医疗、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 采购目录 药品(疫苗)、医用耗材、医用器械名称类型、规格等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省卫生计生部门、省食药监管部门
30 采购公告 采购人、采购机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采购周期等 省卫生计生部门、省食药监管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1 采购结果 中标单位、药品(疫苗)种类、中标价格、规格包装等 省卫生计生部门、省食药监管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2 公共卫生信息、常规医疗服务价格信息、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信息 省卫生计生部门、省食药监管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备注:
    
1.该目录公开的信息不应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该目录确定的公开信息的公开时限,应严格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