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做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两手抓”,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特制订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现场组织服务工作指南如下:
一、合理安排交易活动
招标人综合考虑是否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是否有来源高风险疫区的人员,以及项目紧迫程度、潜在投标人数量等因素,确需进场组织现场交易活动的,由招标人向中心提出申请,经沟通确定现场组织方案并报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中心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保障能力,统筹安排交易时间及场地。
交易现场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各交易项目招标人(包括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各投标人仅限1人参加。
二、关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人到中心一楼大厅交易受理窗口指定位置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完成签到,即交即走,不聚集,不滞留。中心协助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做好配套设施配置、人员引导、秩序维护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递交,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交给资格审查委员会。
三、关于线下开评标项目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到中心一楼大厅交易受理窗口指定位置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完成签到后即可离开。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到时务必留有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一对一添加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指定的联系人的微信,并保持通信畅通。
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的,应按照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供的模板格式书面进行,投标人按要求书面予以答复。书面文件拍照后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方式发出、接收,打印后由中心工作人员送达评标委员会,行业监管部门人员全程监督实施。
开标记录、阶段性评审结果及最终评审结果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微信方式实时通知到投标人,投标人应通过微信方式及时予以确认,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且未确认的,视为无异议。开标评标全过程录像录音备查。
四、关于线上开评标项目
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到省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交易受理窗口依次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完成签到后即在开标室所在楼层大厅分散等待。开标后,由投标人选出代表抽取清单项并签字,所有投标人按通知逐一或分批进入开标室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即可离开,不聚集,不滞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K值R值抽取,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自行完成,并通过微信通知到所有投标人。抽取过程全程由行业监管部门监督并录像录音,不再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开标记录、评审结果通知、确认,参照线下开评标方式执行。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对所有涉及招标文件,尤其是评标办法变更内容,须在开标前发布变更公告予以说明。
五、关于评标工作
一个交易项目评标活动,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保障能力,可安排在相邻的多个评标室进行,评委自行分组并分散坐开工作。使用动态CA的,评委执本人CA锁在线完成登录、评审、签章工作。
评委按照原定程序、路径进入和离开评标区,其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及其他物品接受统一管理。
招标人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不成功、难以满足需求的,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并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交易中心方予办理进入评标区手续。
六、关于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上指定的账户信息采取转账方式(支票、电汇、网银)进行线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原交纳方式不变;采取银行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无需在开标前到交易中心换取递交回单或者收据,开标时只需将银行保函原件直接递交招标人即可。
七、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人员(包括行政监督机构、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及各市场主体工作人员)进入交易中心大楼,需扫描西安“一码通”,不具备“一码通”条件的需刷身份证,并进行“互联网+人员监管系统查询”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大楼。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必须进行测温登记。未携带身份证人员,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大楼。体温超过37.3℃的人员,不得进入大楼,并按照应急处置要求进行处置。
八、其他事宜
1.本指南只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水利工程项目,不适用于交通工程项目。指南内容无特别说明的,开评标过程均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2.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和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对现场交易组织活动另有要求的,中心将及时调整服务指南。
3.本指南未尽事宜,原则按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0〕125号)文件精神办理。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