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标准化+”社会治理 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环节标准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6日00时00分
江苏省政府日前出台《江苏省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到2020年基本形成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
深化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是试点的首要任务,江苏省将结合地方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机构。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等制定中引用先进、适用标准,引导社会各方参与标准申报、制定、实施、监督全过程。
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是改革试点的重要保障,涵盖标准转化、标准实施、标准监督三方面。我省将建立重大战略试点经验、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成果、科技专项研究成果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标准的长效机制,在部分领域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从源头提高标准质量水平。
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重点聚焦江苏制造、科技创新、消费升级、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十个方面。比如,推进“标准化+”江苏制造,加快制定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江苏精品标准;推进“标准化+”科技创新,瞄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进“标准化+”社会治理,细化行政权力、“不见面审批(服务)”等清单,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环节标准。
鼓励基层因地制宜开展改革试点,如皋创建国家基层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泰州等市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南京智能电网、徐州工程机械、苏州智能制造等建设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园区,宜兴环保产业园等创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园区,江阴创建全省集成改革综合标准化试点,常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争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