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陕西建设网
日前,省住建厅转发省监察厅《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陕监函〔2017〕4号)文件,并就文件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住建厅指出,严厉打击官商勾结破坏市场秩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行动计划,是全省打赢三场攻坚战的主要内容,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34号)、《陕西省严厉打击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全面工程质量监管专项实施方案》(陕建质发〔2017〕50号)、《陕西省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行动计划》(陕建发〔2017〕21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行为,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规划、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同时,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整治”的原则。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主要负责部门,对照整治七项重点内容,结合实际,负责做好本地、本级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的自查自纠和排查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与省住建厅工作的对接,每半月汇报一次系统工作情况。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要提高认识,夯实工作责任,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员,严肃查处招投标市场违法违规问题。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弄虚作假、推诿扯皮、不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和信息的给予通报,对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问责,直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