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福建日报
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市政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监管方面,厦门再次进行大胆改革。今年3月,国务院修改了《城市绿化条例》,取消了园林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限制,没有了门槛,如何评定这些施工企业,全国都在摸索。上周,厦门出台《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这是福建省最早出台地方管理办法的城市,也是全国最早建立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城市之一。
从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市场行为管理四大领域综合评定企业的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得出信用评价总分,不合格的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本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业界评价,这一创新举措将更好地规范行业行为,弥补资质等级不足就无法进入市场的缺憾,推进市政园林领域的专业化发展,一举多得。
取消资质限制门槛守信中小企业迎发展良机
“过往在园林绿化企业招投标有资质登记限制,受限于设备、人员、资金的不足,一些专业化很强但受限于资质的中小微企业很容易被埋没,无法拥有平台发挥优势,取消资质限制,有利于新兴企业进入,只要你按照诚信体系去做,发展的机会很多,这将让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厦门市园建园林有限公司负责人林志强如是说。
厦门市绿化管理中心副主任陈登雄说,过往施工企业凭借资质等级中标后,一些不规范施工行为仅仅依靠简单的约谈、罚款等方式约束,并没有形成更有效的机制,威慑力较弱,而在原有的“资质管理+常规监督”模式被打破后,急需建立一套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监管新模式。
在引入信用评价机制后,这种局面将大大改观,监管力度将大幅提升。
根据《办法》,信用评价将由企业履约能力评价(40分)、企业良好行为评价(20分)、企业不良行为评价(40分)三部分组成,信用评价等级具体分为四个等级,其中A级-绿色监管,实行信用激励机制;BB+级-蓝色监管,实行信用引导机制;BB-级-黄色监管,实行信用限制机制;C级-红色监管,实行信用惩戒机制。
厦门宏旭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源能说,此举将提高园林企业的自我约束能力,更好地规范市场。
设定“黑名单”管理办法信用评价和招投标直接挂钩
厦门本次出台的这一地方管理举措,最大的亮点无疑是“黑名单”管理制度。
根据《办法》,今后在厦严重违反园林绿化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园林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市市政园林局将通报,根据程度予以三个月至十二个月的“黑名单”管理,在此期间禁止参与本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未按约定履行合同,拖欠工人工资,审计发现虚报工程造价的,提供虚假信息或虚报、谎报、瞒报企业信用信息的,都可能被列入“黑名单”,一经查实,撤销原信用评价等级,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实施红色监管,禁止其参加下一周期信用评价。
更关键的是,信用评价结果将直接和未来的招投标挂钩,今后厦门园林绿化项目招投标,要根据厦门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考量投标人资格,设置招投标的信用分值,且不能低于20%的招投标评分比例;而国有投资的园林绿化工程,投标企业最近期的信用评价等级必须为BB+及以上级别。
厦门现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400家以上,近三年来全市园林绿化总投资超过30亿元,这一地方举措的出台,无疑高度契合了住建部提出的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要求。
探索“互联网+信用监管”新模式深化推进行业“放管服”改革
6月13日,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不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以诚信及信用承诺为核心,以互联网评价系统为载体,以社会多方监督和相关行政司法部门监督为手段,厦门探索的这套“互联网+信用监管”新模式,正在形成强大的社会资源合力和联动效应。
最大限度减少人为认定因素,不断创新优化服务,精简办事流程,提高效率。厦门市市政园林局有关领导表示,首次信用评价预计10月底初评揭晓,届时将基本实现评价管理的申报、审核和公示公布等全流程的网络化操作,让企业办事“多走网路少走马路”,真正做到“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
打造更加便利、公平的市场服务环境,激发市场更大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有效遏制过多消耗企业运营成本的行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这是厦门在深化园林绿化行业“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最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