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要求,黑龙江省印发了《黑龙江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 (黑政办发〔2016〕24号),对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交易市场进行整合,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按照“互联网+”招标采购模式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1.0)》建设,特点突出:一是政务专网和互联网双通道运行。交易人、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等用户在互联网操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政务外网操作、评标专家在政务外网评标,核心交易数据(含部分非公开信息)在政务外网生成并通过前置机向国家平台传输,保障数据隔离和信息安全;二是按照全流程电子化模式建设。省略了“纸质加电子辅助”的过渡期,变“人在路上跑”为“资料网上跑”,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一步到位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三是兼容性强。适用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挂牌、拍卖(电子竞价)等多种竞争性交易,如平台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则略微调整,即可投入使用;四是流程再造。取消了投标报名、审核备案等环节,减少自由裁量权,规范交易服务,用户操作非常简便,一键提交、一键核验;五是集约建设,节约投资。平台建设及运维均由省级负责,地市无需重复建设,可直接使用;六是数据全面、规范。严格遵照国家数据规范,有利于今后开展数据研究和分析、为相关领域的服务和监管提供基础情况。
目前,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已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将建设工程招标压缩为6个环节,只需25个日历天即可完成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