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发改委法规司
近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运行、服务、交易监督管理机制,以及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对接、数据交换、共享互认作出了全面的制度安排,对于逐步形成“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政府监管”的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管新模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明确取消对市场主体的各类不当行政干预和违法附加要求,强化了市政府领导下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完善了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以及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的服务要求。
《办法》适应信息化发展新趋势,以推进信息化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为重点,通过“信息平台集中统一、物理平台合理布局”的整合模式,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系统的功能定位,强调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同时推动由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所构成的平台系统和有形市场的有机融合,提出了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透明化管理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