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推动进口抗癌药品价格合理回归, 9月26-28日,陕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海南、山西共14个省(区)组成的省际采购联盟,对国家公布的抗癌药品清单中的进口抗癌药品(不含国家谈判药品),共同开展专项议价采购工作。
我省作为本次省际联盟进口抗癌药品专项采购工作的牵头省份,负责全面组织和协调,由我中心承担具体工作。依托省际联盟的采购规模和直接挂网等有利政策条件,经过14省议价专家的艰苦努力,本次议价中标品种在原有全国最低采购价的基础上又有较大幅度下调,为减轻患者负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中心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中心主任程俊武做出专门批示:要求中心相关各处及服务公司全力配合,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心分管领导杨凤婷副主任专门召开工作协调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业务三处在信息技术处、综合处、现场监督处、受理处、业务一处及服务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协作下,精心组织,科学高效,热情服务,确保了此次联合议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各省卫计部门领导及议价专家的高度评价,为陕西赢得了赞誉。陕西省卫计委于10月9日,专门发出感谢信,向我中心为此次议价工作辛苦付出的所有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感谢信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三处供稿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