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新形势,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方式手段,提升监管工作质量和效能,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水利部和国家发改委于4月9日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通知》明确,在山东、陕西两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工作。依托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高效整合试点省份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相关信息,探索建设水利行业“全国一张网”电子招标投标监管系统,逐步实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数字化、垂直化和穿透式监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精准度和有效性,进一步压实监管职责和属地责任,增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推动水利建设市场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水利厅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启动相关工作,分步完成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开发完善电子招标投标监管系统、研究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数据规范》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督平台技术标准》等具体工作,全力以赴解决各种难题,为向全国推广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