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省财政厅日前印发《陕西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要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理顺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职责,形成科学高效、责任明晰、监管有力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持续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进行排查,对于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准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违规给予特定供应商优惠待遇等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条款,责令责任主体修改完善或者废止;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要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方案》强调,相关部门应当定期或者适时对本单位颁布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进行评估,对妨碍公平竞争的,要及时修改完善或者废止;要优化升级政府采购监管系统,加快全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应用;对照财政部透明度评估有关要求,全面升级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建设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处理投诉制度。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