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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6日10时52分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住建局、恒口示范区住建局、瀛湖生态旅游区建设局,各县(市、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各项目业主,各招投标代理机构,各投标企业:

现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2〕126号)转发给你们(以下简称通知),同时为切实做好贯彻执行,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执行《通知》第一条时,监管部门要认真核对招标人提供的项目立项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招标实施方案批复,判断项目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是否一次性发包招标,若发现拆分、隐瞒情况,应主动驳回发包申请。若专业工程暂时无法编制工程量清单价格不不确定的,需要以暂估价形式记取的,监管部门要及时向招标人作出预警提示,招标人应将该部分内容单列出来,并主动向监管部门提供该部分内容清单,以便作为日后招标内容的证明和依据。

二、在执行《通知》第二条时,监管部门要对招标人就市场主体提出异议作出的回复内容进行认真核实,对于未进行实质性回复或由代理机构单方面作出回复的行为要坚决予以驳回。

三、在执行《通知》第四条时,中标单位在将变更人员信息向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需同时将变更人员信息的登记备案资料复印件提供至该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

特此通知。

 

 

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2〕1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