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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7日14时08分

全市各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市场秩序,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722日至31

  二、检查对象

  已完成2024年度安康市及在安执业诚信执业申报登记的招投标代理机构。

  三、组织机构

  本次“双随机”检查由市住建局统一安排,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监督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从今年全市已完成诚信执业申报登记的招投标代理企业中,按照30%的比例随机抽取,进行实地核查以及检查结果上报、公开等工作。

  四、检查事项

  1.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办公地点、从业人员等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基本要求。

  2.市场行为:是否存在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3.工作质量: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招标程序执行情况、投诉质疑回复处理情况等。

  4.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社保缴纳、业务培训、学习教育情况等。

  5.档案管理:招标代理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检查步骤

  1.各招投标代理机构要对照检查表(附件2)内容事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被抽查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应提前准备好2023年全年和20241-6月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业务台账。

  六、工作要求

  1.各招投标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2.加强信用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依法规范招投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检查中发现执业行为以及专职人员有注册单位与实际单位不符、租借注册执业资格及技术职称、参保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等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记录不良信用信息。检查结果将适时在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和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

  3.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招标服务科    周传睿 13084808881  3336965

 

  附件:1.招投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表.doc

     2.招标代理机构检查表.doc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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