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
按照《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安发改投资〔2024〕400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原则和范围
本次清理工作以工程建设项目为基本单位,按照“谁监管、谁清理”的原则,对2023年1月1日以来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进行抽查。抽查项目类型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等。抽查比例不低于招标项目总数的10%。
二、工作内容
各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要认真对照《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陕发改法规〔2021〕1417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建市政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20〕1107号)相关规定,重点抓好评标专家依规履职情况、专家管理制度清理等方面工作。要通过举报电话、邮箱网站等多渠道广泛收集评标专家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和受理投诉举报,对清理期间有明确证据投诉举报、反映线索问题的项目自动纳入到检查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本次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按照《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2)时限要求按时上报。
(二)请各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于9月10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总结以及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以及评标评审专家相关制度排查表、评标项目评标专家履职情况表、专项清理工作汇总表(详见附件3)报送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汇总。
联系人:米雁飞
联系电话:0915-3336336 18809150928
报送邮箱:327626437@qq.com
附件:1.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2.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安发改投资〔2024〕400号).rar
3.评标评审专家相关制度排查表、评标项目评标专家履职情况表、专项清理工作汇总表.xls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