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市公共资源交易审查监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4〕434号,以下简称《目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当按照应进必进、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
二、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照《目录》,按行业归口监管的原则及职责分工推进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并对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附件: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pdf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审监委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