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区、瀛湖生态旅游区、恒口示范区管委会,市公共资源交易审查监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方交易主体:
为增强开标、评标(审)活动现场人员身份识别度,切实强化交易现场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现将《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五色身份标识”现场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审查监督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五色身份标识”
现场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监督管理,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是进入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和评标区,从事交易活动的甲方代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行政监督、评标专家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应穿着市公共资源中心统一提供的工作马甲,作为身份标识,方可在相应区域按照职责权限开展工作。
第三条 甲方代表统一穿蓝色马甲,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穿黄色马甲,行政监督统一穿红色马甲,评标专家统一穿绿色马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统一穿淡蓝色马甲。
第四条 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的评标专家,在评标区门禁处领取马甲,评标期间必须全程穿着马甲,评标结束后将马甲归还至原处。
第五条 进入开标区、评标区的甲方代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行政监督,由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室统一登记并领取马甲,交易活动结束后将马甲归还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8室。
第六条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清退、抽取专家等非开标评标业务的甲方代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可不穿着马甲。
第七条 评标区实行封闭管理,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服务和保障。与评标活动的无关人员严禁进入评标区,参与评标活动的甲方代表严禁进入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和行政监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鼓励推行“非必要招标(采购)代理不进评标区”的要求,切实减少对评标的干扰。
第八条 各交易主体应强化责任担当,严守纪律规矩,遵守通讯工具统一存放等管理规定,在权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交易活动规范高效。
第九条 评标期间如有需要,评标委员会可通过询标语音系统或不见面开标系统,与投标人(供应商)逐一沟通。
第十条 未完成评标工作擅自离开评标区的相关人员,不得继续参与该项目的评标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短暂出入评标区的,需说明情况并征得行政监督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出入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出入记录。
第十一条 评标期间有用餐需要的,由负责开标区工作的交易甲方或被委托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订餐,并送至评标区门禁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转送。
第十二条 评标结束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通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做好资料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评标劳务报酬,严禁使用现金支付。
第十四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强化交易见证,对发现的评标(审)专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运用警示提醒、约谈、通报、移交线索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