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周先生-咨询甲醇汽油属不属于成品油范畴监管 | ||||
来信人: | 周先生 | 来信日期: | 2024年04月13日 | 来信编号: | SZXX9561090024041332470 |
信件内容: | 咨询甲醇汽油属不属于成品油范畴监管,需不需要办理成品油证件。 | ||||
信件回复: |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陕西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办法》,成品油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商务部门目前没有将甲醇汽油纳入成品油市场监管范围,无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相关依据。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回复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