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公共资源交易拍卖委托工作需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现向社会以公开征集的方式建立拍卖机构库(以下简称拍卖库)。自愿申请入库的拍卖机构,请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年检合格的拍卖经营许可证;
3.近两年(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具有拍卖业绩;
4.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5.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时间、地点及要求
自愿申请加入省交易中心拍卖库的拍卖机构,应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19年4月30日17点止,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递交或邮寄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5楼501室。
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拍卖机构入库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有效期内的拍卖许可证复印件(含年检页);
5.近五年无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6.近两年(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拍卖业绩,格式见附件四;
7.近两年(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每个年度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8.从业人员信息一览表、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五;
9.拍卖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如最近两年获得的获奖证书、荣誉证明等;
10.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六。
三、其他说明
1.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年度报告公示网页截图,如无法提供须提交相关说明;
2.业绩需附证明材料方为有效,应同时包括:拍卖公告(报纸复印件、网页截图复印件、电视媒体公告提供视频),成交凭证(成交确认书复印件)(必须有拍卖机构公章、买受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3.申请材料按要求加盖公章。省交易中心有权要求拍卖机构提供原件核对,如发现虚假材料,该拍卖机构将被取消入库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在省交易中心办理任何业务。
四、入库名单公告
自愿申请入库并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核对无误的拍卖机构将正式入库,入库名单将在省交易中心网站(www.sxggzyjy.cn)公布。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静
联系电话: 029-88661260
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01室
邮 编:710061
附件: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