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情况
1、投诉人: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赵巷镇沪青平公路2933弄2幢
法定代表人:DAISY AUYEUNG YIK YAN
代理人:李永强
联系电话:13572269917
2、被投诉人: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
联系人:宁超 方丽娜
联系电话:029-89651851
二、基本情况
2019年5月20日,投诉人因对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安康市中心血站血站专项设备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第一包的技术参数完全指向单一特定供应商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圣维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严重损害了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利益。投诉人要求修改特定指向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圣维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的参数,保护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利益。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调取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做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决定
关于投诉事项1,经审查,该项目第一包全自动核酸筛查设备和核酸检测试剂的参数设置、文字描述中,多处与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圣维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彩页内容相一致,参数设置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列举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责令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限期改正,重新组织招标。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安康市人民政府或陕西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康市财政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