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当事人情况:
项目名称:汉滨区江北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I标段
项目编号:SXSD2019-AK-032
当事人1: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法人代表:汪信玲
联系电话:0915-3213366
当事人2:汉滨区江北幼儿园
地址:陕西安康汉滨江北大道81号
联系人:扬广进
联系方式:13571469979
基本情况
2019年8月30日收到陕西洪武科技设备有限公司投诉汉滨区江北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I标段的书面投诉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四章规定,组织对本项目进行审查和组织三人专家小组进行质证。
投诉事项1: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中部分参数(一体机)和办公桌椅有排他性。
投诉事项2: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质疑回复已超过法律规定和期限。
投诉事项3:陕西顺德招标代理公司给我公司发起的招标文件内容不齐全,在我公司多次催要下才于招标前3天补齐故意拖延时间。
经本机关调查和专家小组质议,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36页第四项(一体机)参数要求存在指向性行为事实成立。
投诉事项2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第十三条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投诉事项3:不成立,依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汉滨区江北幼儿园教育设备采购项目I标段作废标处理,责令采购人认真重新选择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采购活动。
汉滨区财政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