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财采管(2019)02号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情况
1、投诉人: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8号二层2002室
法定代表人:贾朝心 联系电话:13501235926
授权代表人:李 鹏 联系电话:13720496887
2、被投诉人: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军
地址:安康金州国际城5号楼2单元1501室
联系电话:0915 -3229904
二、事实依据及处理决定
2019年9月30日,我局受理了投诉人北京方正数码有限公司对 旬阳县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及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II(政府采购项目编号:MSZBXY2019001II)的投诉,我局已将投诉书副本送达被投诉人。
投诉事项反映:
1、该项目变更公告中关于资格要求内容的澄清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在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中有排斥其他形式的供应商嫌疑。
我局接到投诉后及时对该项目采购文件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进行了核实,并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0号)及《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2项不成立,维持原招标结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旬阳县人民政府或安康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处理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旬阳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