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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招投标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4日00时00分

各市场交易主体: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0125号)要求,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招投标绿色通道制度。疫情期间,必须开展招标投标工作的,各项目单位要主动与安康市交易中心沟通衔接,告知项目信息和前期准备情况,逐环节梳理存在的防疫风险,制定应急方案,落实责任到人。市交易中心将根据项目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投标工作。

    二、创新招标投标方式。充分运用全省交易平台功能和电子化技术手段,鼓励项目交易流程通过统一平台完成,减少交易主体面见机会。无法从交易平台完成的项目,征求项目投标企业同意,采用邮寄、电子版加密文件等方式提交投标文件,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外地企业不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难题,提高企业参与度,促进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

    三、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交易主体必须到场的项目,标前实行人员进场登记询问制度,严格控制进场人员数量和健康状况。进场前测量记录体温,检查进场人员个人防护情况,并统一接受卫生消毒。参与开评标活动的工作人员保持相对安全距离,防止人员聚集和个人防护措施不到位情况发生。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