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适应城市发展、市场变化和棚改现实需求,进一步促进片区建设和棚改的持续推进。我局组织专家对西坝片区原重点范围内部分地块和道路进行了调整论证。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已修改完善,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一、地块及道路位置
本次调整地块及道路位于安康市中心城区西坝片区。调整地块包括原编号B-01、B-02、B-03,位于片区西侧;B-08、B-09、B-10、B-11、B-12、A-07,位于片区东侧,共 9个地块。调整道路包括永安路南段、镇江路和城西路,位于片区西侧。
二、调整内容
1.地块调整
(1)原东侧古渡街区(B-08、B-09、B-10、B-11、B-12)临金川街一侧商业用地,容积率由1.5调整为1.6,局部调整为1.7;永安路一侧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由1.5调整为1.8。为保留原古渡街区的完整性,居住用地底2层仍为商业,与原古渡街区相呼应;3-7层为住宅,建筑风貌上要求与古渡街区风貌相协调。
(2)原医院用地(A-07),考虑到片区人口容量的增加,为满足片区配套设施需求,将容积率由1.2调整为1.8,用地面积不变。
(3)原规划区西侧商业用地B-01,容积率为2.0。本次调整增加部分居住功能,临金川街一侧仍保留为商业用地,容积率调整为3.5,建设形式为底层商业,上层为公寓,建筑外立面延续古渡街区风貌;内侧为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3.1。
(4)原永安路南段北侧居住用地(B-03),本次调整将永安路南段按弹性路网控制,容积率由原来2.5调整为2.8,天际轮廓线以及空间布局设计思想不变。
(5)永安路南段北侧商业用地(B-02),由于道路的宽度调整以及弹性路网控制,地块面积有所增加,容积率1.5不变。
2.道路调整
原永安路南段、镇江路和城西路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均为15米,车行道宽度为8米。本次调整遵循原路网格局,考虑到小区建设的完整,将其调整为弹性道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8米,与原规划车行道宽度保持一致,不影响车辆通行,保证局部交通微循环。
三、公示时间
2020年9月10日-9月17日
四、反馈方式
请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邮箱:569699@qq.com,或书面送至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刘鑫 0915-3336309
附件:1.原指标图
2.用地指标调整图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