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保障中心员工身心健康和工作场所安全,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现就中心防控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积育
副组长:李俊旺 杨凤婷
成 员:张贵凯 马福亭 翟国富 乌欣荣 张 勇 钱 涛 陈 斌 张维耀 张 冰
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处,张贵凯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谭西龙同志任联络员。
二、延长春节假期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20〕2 号),中心春节放假时间延长至2月2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各处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按照值班安排(附后)认真做好1月31日—2月2日期间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假期值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节后上班全员要佩戴口罩。
所有人员春节期间去湖北、以及节后因公因私离开西安,都要履行请假和报备手续。收假后凡从湖北返回的同志、或家有湖北返回亲属的同志,及时向中心综合处报备,在家自我隔离两周,两周后确定没有症状才能上班。为降低中心场所人员集聚风险,中心员工(含借调人员)在没有现场办公需求的情况下,经所在处处长(负责人)许可,可实行在家网上办公,必须保持电话、微信等通讯网络工具畅通。
三、积极做好预防工作
(一)做好告知提醒。及时告知中心干部职工及其亲属高度重视,做好防控及个人防护工作,少去人流量密集的场所,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避免到空气不流通或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大力提倡“口罩文明”,不随地吐痰,咳嗽和打喷嚏时掩盖口鼻。
(二)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开展宣传和预防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各项传染疾病防控的宣传引导工作。在中心工作群及时发布官方防护和疫情情况,确保人员思想稳定。
(三)加强工作防护。上班途中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若体温超过37.2℃,禁止入楼工作,必要时到医院就诊。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保证中心大楼新风系统全部区域正常运行。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
(四)确保公共区域卫生安全。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外来公务人员进入办公楼前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低于37.2°正常条件下,佩戴口罩,方可入楼公干。
四、做好后勤保障
服务公司做好防护工具的采购发放工作。节日期间,将口罩、洗手液等及时发放到值班干部手中,节后及时购买测温仪、消毒水、洗手液等消毒防护用品。做好中心食堂的安全卫生工作,认真对餐具、餐厅、操作间进行消毒,搞好食堂环境卫生、炊管人员个人卫生。必要时可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五、及时就诊就医
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特别是接触过有武汉旅行等流行病史的患者,及时拨打120,到定点医院救治(唐都医院、西安市第八医院、西安交大第一附属医院、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为省级定点医院)。严禁带病接触他人、严禁带病聚会、严禁带病上班。
六、相关要求
中心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中心防疫工作,综合处做好防疫工作的业务协调、日常监督和跟踪工作。各处负责人要做好本处的具体工作,确保干部、职工、借调人员全覆盖,遇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问题,确保人员安全。
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对待,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掌握疫情防护知识和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确保思想稳定,积极应对舆情,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2020年1月29日
附:
春节假日期间(1月31日—2月2日)值班人员安排
带班领导:何积育,13991290695
值班干部:
1月31日(正月初七),监督处, 王 帆,13572596387
2月1日(正月初八),业务一处,张 勇,15319420831
2月2日(正月初九),业务二处,杨保贵,18049007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