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3号)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0〕125号)要求,我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现公开征集疫情防控类货物入驻供应商(包括生产企业、电商)。2019年已入围我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8家电商,可在本项目中免申请自动成为疫情防控类货物供应商,利用现有电商平台及时上架疫情防控类货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类货物征集范围
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型口罩、KN95型口罩、KF94型口罩、手持式红外线测温仪、防护服、抗菌洗手液、医用酒精、消毒液、丁腈手套、橡胶手套、消毒灯、护目镜、医疗垃圾桶、一次性餐盒、一次性擦拭布、鞋套、消毒柜、喷壶、喷雾器、垃圾袋。
二、具体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对于参与本次征集的电商,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陕西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3)具有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业务种类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如该证书不属于投报主体,投报主体和该证书所有人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集团的公司,须提供关联关系证明和该证书所有人的授权书);
(4)疫情防控类货物的品类覆盖率不低于30%,上架商品保证现货供应。
三、征集时间
2020年2月13日-2020年3月3日
四、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递交方式、截止时间
1、递交方式:申请入驻供应商需按要求把编制好的入驻申请材料电子版于2020年3月3日之前同时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2483861763@qq.com 、369286728@qq.com。
2、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3日 15:00:00
五、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的审核及公示
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次征集活动采取网上办理方式进行。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按照《2020年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疫情防控类货物入驻供应商征集书》(见附件)有关要求,将入驻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后,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人及时对各供应商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核,并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名单公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如有效质疑投诉,可入围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疫情防控类货物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1、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5029268798, 029-88661353,029-88661306
2、陕西省财政厅联系人:陶老师 电话:029-68936411
3、陕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交流群(QQ群):954818690
附件:2020年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疫情防控类货物入驻供应商征集书1.doc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