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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7日00时00分

市交易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根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及各地市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将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部分功能进行了调整,定于2020101更新,现将更新后系统的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注册时系统自动生成入场登记号入场登记号”为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唯一标识。

二、项目“入场登记号”由4部分组成:第一节代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第二节代表年份,第三节代表证书序号(6个阿拉伯数字组成),第四节代表交易类别。政府采购交易类别为“B01”。如 SJ-2020-000120-B01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0年进场的第120号政府采购项目。

三、各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机构编码规则拟定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标段编号、标段名称,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不可重名。建议重新组织的项目在原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后增加“(二次)”,标段编号采用“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字样。

四、各采购代理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与陕西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内容应当一致。

 

联系人:刘晓玲    联系电话:88661305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