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法规〔2020〕1377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陕西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陕发改法规〔2019〕1574号)文件精神,推进建立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平台体系,我委组织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起草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与运行规范》六项地方标准(DB61/T 1345.1~6-2020,以下简称《规范》),现已发布为陕西省地方标准,10月15日起在全省实施,为做好《规范》贯彻实施工作,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是落实国家和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提升各级平台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地应积极安排,组织学习《规范》,领会重要意义,了解基本要求。
二、各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按照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公开透明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照梳理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服务管理事项,逐项落实,我委将适时组织抽查各平台《规范》落实情况,加强以标准化推进全省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服务便捷化。
三、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突出公共服务定位,健全平台电子系统、场所设施,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加强内部管理,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等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
四、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在《规范》贯彻实施过程中,注意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我委(法规处),我委将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与运行规范.rar》(DB61/T 1345.1~6-202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