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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公共资源交易+12345”评价反馈机制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4日18时25分

中心各科室,各方交易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交易服务工作,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优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第39号令)、《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考核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公共资源交易+12345”评价反馈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利用12345热线对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常态化开展评价反馈,进一步优化交易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为交易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标准化服务,提升交易市场各方主体满意度和体验感,打造“安心交易”新名片。

二、评价范围

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项目,在交易完成后,邀请相关交易主体对市交易中心服务进行全方位评价。

三、评价内容

1.交易环境:整洁、明亮、指引清晰、窗口齐全。

2.服务设施:功能满足需求,故障排除及时,专人服务到位。

3.交易平台:网络环境稳定,流程设置合理,流程说明清晰,网上操作简便。

4.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全面。

5.态度效率:工作人员态度热情,业务熟练,做到一次告知。窗口人员是否存在脱岗现象,是否存在工作不认真情况,是否存在收受好处、吃拿卡要等现象。

四、评价方法

1.每月10日前,由市交易中心汇总上月所有交易项目后,统计相关交易主体公开的联系方式。

2.每月15日前,市交易中心将相关项目信息及交易主体联系方式委托给12345热线,由12345热线按照总数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联系方式,对照评价内容按照评价表(见附件1)进行电话回访,并对接通情况、评价情况、意见建议进行汇总记录后,于20日前反馈市交易中心。

3.每月25日前市交易中心对评价反馈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易中心服务评价工作是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提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市交易中心要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认真对待评价工作,确保提供相关交易主体信息真实准确。

(二)加强宣传推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通过网站、微信及现场告知的方式宣传推广“公共资源交易+12345”回访评价工作,引导各交易主体在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上,真实反馈交易平台服务的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三)突出以改促优。对不满意评价和能够落实的合理化建议,市交易中心要加强与各方交易主体的沟通,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工作制度,补足工作短板,提升服务质效。评价整改过程中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如出现履职不到位、作风不严实、打击报复等情形,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安康市“12345+交易”评价表.docx

 

                                                                                           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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