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服务指南> 办事指南> 药品、医用耗材及二类疫苗> 正文详情

(医药采购)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挂网阳光采购办事指南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0年08月04日00时00分

一、事项名称

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挂网阳光采购

二、设定依据

《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陕卫药政发〔2015〕175号)

《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卫药政发〔2016〕29号)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工作的函》(陕医保函〔2019〕145号)

三、申请条件

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药监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的企业,国家认可的企业资质等。

四、办理材料

(一)生产企业报名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A证书申请表、申报企业出具的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说明、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挂网产品供应保障能力说明及保证供应承诺函、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特别是价格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双份,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二)国内总代报名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A电子证书申请表、中文代理协议书或由国外厂家出具的中文总代理证明(翻译件需进行公证)、国内总代申报产品相关的国外生产企业名称列表、申报企业出具的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说明、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挂网产品供应保障能力说明及保证供应承诺函、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特别是价格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双份,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三)配送企业报名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CA证书申请表、申报企业出具的近两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说明、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挂网产品供应保障能力说明及保证供应承诺函、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特别是价格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双份,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四)企业信息及产品网上申报

1.配送、总代、生产企业依据网上所需资料填写企业信息,具体参看耗材基础库系统企业信息菜单栏;

2.总代、生产企业依据采购文件产品申报流程填写,具体参看耗材基础库系统组件及注册证菜单,提供所需资料。

五、办理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具体地点依据采购通知办理。

六、办理机构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业务受理窗口: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业务咨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9-88661308

业务受理电话:029-88661243  88661244(传真)

十、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