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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陕西省政府采购项目社会代理机构进场办事指南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4日00时00分

事项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组织实施程序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采购人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

(三)《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1年版) 的通知》(陕政办函 〔2020〕98号)

(四)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

(五)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操作规范(试行)

 

一、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应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二、受理情形

1、列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内的政府采购类项目。(采购人应依法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办理)

三、办理材料:

1、代理合同

2、项目实施审批表(立项批复)

以上资料由代理机构依据项目情况与受理处沟通后提供。

四、办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1室

五、办理机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00-17:30

八、联系电话:受理处:029-88661259 

业务二处:029-88661306

现场监督处:029-88661269

九、办理流程:

1.进场办理

代理机构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非目录交易-政府采购及权益类”—插CA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新建项目“非目录交易”进入代理机构办理进场界面后,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注册,办理项目进场(进场时需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提交进场入场申请—交易受理处核验入场申请表——受理处审核入场——系统自动分配入场登记号——业务二处负责人分配交易组织人员)。

2.开评标室的预约

进场申请办理完结后代理机构依据采购人的时间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行登录系统预约开评标室。

3.公告发布及文件发布的流程

采购文件经采购人确认——代理机构填写公告发布申请单——业务二处组织人员登记信息——业务二处负责人签字——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上传文件及公告(确保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推送至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4.开标流程(请参照政府采购项目交易服务操作规范)

在规定时间内接收采购文件

第一项 参会人员介绍;

第二项 宣读大会监标人、唱标人、记录人;

第三项 宣布会议纪律;

第四项 文件密封检查,启封响应文件;

第五项 进行项目开标流程;

第六项 宣布开标结束。

5.评标流程

社会代理机构应派不超过2名工作人员承担评审组织工作(代理机构携带采购人授权人员表办理入场权限)——业务二处组织人员协调、配合社会代理机构评标准备工作———业务二处组织人员引导社会代理机构将(响应)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移送相应评标室并负责评审保障工作。

十、结果公告的发布

社会代理机构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结果公告前经业务二处交易组织人员登记信息后——发布结果公告——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确保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推送至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保证金退还

社会代理机构在结果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在交易平台发起未中标的保证金退还申请——中心财务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由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发出退还保证金申请——财务处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退还,(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供应商须携带缴纳时开具的回执前往采购人处换取银行保函,供应商自行向保函开具机构申请办理撤销或注销,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供应商向电子保函开具机构申请撤销)

十二、音视频资料刻录及档案管理

社会代理机构填写《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音视频资料刻录光盘审批单》——经业务二处负责人签字——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司刻录音视频资料——业务二处交易组织人员负责将音视频见证资料整理及管理——所有项目资料(包括音视频资料)由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按照委托协议约定管理。

十三、领取交易凭证

中标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前往交易受理处办理项目交易凭证。

办理流程图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场流程图.pdf